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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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红桥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29 14:31

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红桥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不断提高政策解读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已在政府网站公开政策解读20余项。及时公开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立项计划、文件清理结果、文件后评估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文件、事项目录、征求意见、决策结果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提示全区相关单位及时更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召开红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专题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区各相关单位依法行政行为,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和专业化水平。严格执行《条例》规定,持续提高答复质量和服务实效。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上年结转办理2件,结转2024年度7件,其余54件全部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组织全区各相关单位更新完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系统梳理政府网站上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制发的主动公开文件,对宣布废止、失效的已公开文件及时予以标注,方便群众查询使用。

(四)平台建设方面。组织召开红桥区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线上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区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性水平。对网民朋友提交的政府网站找错申请进行督办整改,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清理政府网站错链、断链、网页无法打开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要求区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和三审三校工作责任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对区各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8

1

0

0

0

0

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1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2

0

0

0

0

0

12

(七)总计

53

1

0

0

0

0

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1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仍需持续增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还不够。针对存在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质效意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和内容,深入总结提炼工作创新亮点经验做法,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行政复议中结果1项,已及时自行纠正并梳理存在问题,夯实工作基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民服务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中的其他结果12项,其中:申请延期答复5项,所提申请不属于政府信息2项,申请人主动撤件5项。

行政复议中其他结果1项,申请人主动撤销。

2022年度尚未审结的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审理结果为维持原裁定,驳回申请人起诉。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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