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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房屋征收决定
红桥政房征字(2018)第2号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的规定,因天津市红桥区西沽南片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需要,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东至北运河,南至北运河,西至红桥北大街,北至西沽公园(不含流霞里、流霞新苑等单元式住宅楼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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