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桥区运输六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向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报批指南(试行)>的通知》及天津市相关要求,为做好成片开发土地征收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组织编制《红桥区运输六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为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决策质量,使公众了解、参与本项目的成片开发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本次成片开发方案范围内的基本情况
红桥区运输六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区域(以下简称该片区)位于红桥区西南部,东至咸阳路,南至前园道,西至密云路,北至西青道。项目占地面积约29.67公顷。其中国有土地26.95公顷,集体土地2.72公顷,权属单位涉及西营门街前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西营门街杨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权属情况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
成片开发建设符合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要求,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推动城镇开发建设的必然要求。
该片区内包括高等院校用地0.02公顷,中小学用地2.18公顷,科研用地0.50公顷,社会福利用地0.60公顷,商业用地1.15公顷,公园绿地3.78公顷,防护绿地0.39公顷,二类居住用地11.13公顷,服务设施用地1.38公顷,供电用地0.33公顷,环卫用地0.14公顷,道路8.07公顷。片区内拟建项目主要涉及居住、商业及防护绿地等方面,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达到58.58%,满足不低于40%的要求。
该片区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及天津市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实施能够改善居住环境、推动城市化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增长。
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主要工作内容
1.成片开发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政策性分析;
2.成片开发范围内规划布局、功能分区及实现功能;
3.成片开发方案设计;
4.成片开发效益分析;
5.成片开发方案实施保障等。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公示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对象主要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及可能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其他公众也可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2.主要事项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建议、意见。
3.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
4.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佳亮
电话:13682020180
邮箱:tianjinkedi022@163.com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