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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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住建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3-09 16:29

红桥区住建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住建委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我委不断精研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有效促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委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负责,落实到人。全上下达成共识,齐心协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

(二)强化流程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

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设,重新梳理工作流程,结合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通过一系列规范化建设工作,保证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三)多渠道公开信息,真正做到阳光行政。

我委以红桥政务网、“红桥发布”微博、区委区政府信息、局微信账号等形式公开本机关的机构职能、办事的规范性文件、重要工作情况和各项服务百姓工作内容和措施,方便群众直观地了解我委业务和工作进展情况,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四)及时向干部职工公开。

通过工作群和各部门发文等形式将对内政务、党务公开,公开单位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和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事项。通过这些措施增强了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把工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我委可公开的动态信息、涉及业务工作的政策法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我委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各级信息平台和公开性媒体发布。特别是,注重对新媒体的利用,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网络等将工作信息及时上传发布,方便公众及时查阅,利于获取相关信息。

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6

2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3

106

19

行政强制

6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699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认真学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各级部门的规定、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回复依申请公开134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7

2


3


1

1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9



1


1

4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6






1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4

2


2



6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6






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委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9件、行政诉讼案15件,上述案件的结果均被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予以维持。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




9

10




10

5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发布量还有待提高;四是对群众申请公开信息处理及时性仍有提升空间。

(二)工作的措施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规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狠抓思想教育,提高认识,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化。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提升传播能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四是狠抓任务指标工作,确保年度绩效考评指标顺利完成。

2021年,我委将继续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应对新形势新问题,认真分析,切实改进,为我委与广大人民群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宽广平台,推动我委服务型机关建设迈上新的更高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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