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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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政务服务办“信息聚合化+无纸化” 审批实施方案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5-27 14:45

红桥区政务服务办“信息聚合化+无纸化

审批实施方案

为助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行一批许可事项进行 “信息聚合化+无纸化”审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信息聚合化+无纸化审批清单

在符合法定要求的前提下,将审批事项根据难易程度进行评估,逐一确认,形成“信息聚合化+无纸化审批清单。本次纳入此清单的事项包括医师执业许可注册、护士执业注册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二次供水卫生许可、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延续换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延续换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延续换证。

(二)明确“信息聚合化+无纸化审批流程

依托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电子邮箱、微信等多种电子渠道,对办理上述清单事项时,推行以“在线认证/申报、信息聚合资源整合材料共享、网上审批、现场领证/免费邮寄为主要内容的信息聚合化+无纸化审批模式。

1.在线认证/申报

申请人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或法人账号登录,完成认证。申请人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浏览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受理条件、申请要件和业务流程等内容),并进行远程业务申报,上传有关材料,等待审核。

 2.信息聚合化即“信息聚合资源整合材料共享”,整合营业执照、各市场主体前期办理各项业务的基础数据信息,形成共用共享的政务数据资源池。申请材料按照“一次提交、多次复用”的原则,对于能通过资源池共享的材料可直接关联应用,申请人免于提交。

 3.网上审批:申请人无须准备纸质材料,工作人员在收到电子申请并对申报材料核查确认合格后当日完成网上审批流程,制作打印许可证。

 4.现场领证/免费邮寄:申请人可直接到窗口领取各类许可证、许可批件等或选择由工作人员免费邮寄。

  (三)明确“信息聚合化+无纸化审批要求

申请人上传材料清晰符合法定标准的,工作人员直接进行受理办结环节。上传材料不清晰或不符合法定标准的,涉及能通过数据资源池实现复用的材料,工作人员直接调用办理,无须通知申请人;不涉及的,工作人员通知并全程协助申请人重新申报。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信息聚合化+无纸化审批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日常调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科室要固定工作联系人,牵头推进本科室事项落实落地。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及时交流工作进展,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工作合力。对工作过程中到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改进完善,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持续深化。
    (三)加强宣传推广和培训充分利用报刊、媒体、公众号等多种媒介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提高“信息聚合化+无纸化审批服务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感同时,加强“信息聚合化+无纸化审批工作的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工作流程和服务方式,并主动引导企业群众通过此审批模式完成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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