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桥区规划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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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八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6年 1月 1日起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止。
一、概述
红桥规划分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和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促进作用。
(一)认真贯彻《条例》,抓好基础工作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分局领导高度重视,组建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分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扎实抓好制度建设
分局坚持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努力构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参照《保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审查的范围、程序和责任。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3.发挥网络第一平台作用,建设信息公开网络系统
配合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积极做好红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系统公共平台建设工作,在“红桥政务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网址为 http:// www.tjhqqzf.gov.cn),同时,依托天津市规划局政务网站(www.cityplan.gov.cn)加强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工作。
4.积极参加教育培训
积极参加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班、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应用维护培训班等培训,分局信息公开办人员参加培训率达到100%。同时组织内部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促进了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平稳有序的推进。
(二)扩大公开范围,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推进各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分局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了服务指南,在其中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注意事项等内容。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分局重点围绕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重大设计变更、验收等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是机构职能,规划统计类规范性文件在天津市规划局政府信息网公开,2016年度我分局主动公布了基本信息、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信息、部门动态、政策法规、专题专栏、在线办事、公告公示等信息合计127件,全年在市规划局政务外网公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8件,公告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1件,公告控制性详细规划2件。
(二)信息公开的类型
1.政府信息
主要是机构职能,我分局主动公布了部门简介、部门职责、部门动态和政策法规等机构职能信息,同时公布行政职权目录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2.公告公示
进一步完善规划和项目方案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公开查阅等操作程序,决策前做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全年在市规划局政务外网公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8件,公告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1件,公告控制性详细规划2件。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在红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了我分局有关政府信息。同时在分局政务网上开设了网上办事栏目和其他适合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特色栏目,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事务和获取咨询意见。
2.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
规划统计类规范性文件由天津市规划局政府信息网公开,我分局不重复公开,由市规划局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报送。
(四)管理形式
设立专门工作人员对政务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网站后台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做到准确、及时。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除区规划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区规划分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可以向区规划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法提出申请。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分局专门设立了依申请受理窗口。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9件,已全部答复,无超时答复现象,满意率100%。
(二)政民零距离的答复情况
本年度共接到政民零距离共38件,已全部按时答复。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分局未收到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分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学习,克服困难,完善措施,不断推动我分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高分局干部职工对实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二是对分局各科室实施“信息公开”的工作情况逐项对照检查,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红桥区规划分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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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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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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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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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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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9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59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9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9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9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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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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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0 |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www.tjzfxxg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桥区规划分局联系(地址:西青道125号,邮编:300122,电话:27729985,电子邮箱:hq9985@163.com)。
红桥区规划分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日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