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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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1-03-08 16:47

红桥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持续推动重点领域公开。在红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开设“财政预决算”“天津市突出环境问题边督边改”“就业创业”“重大民生信息”“抗击疫情红桥在行动”等专栏,紧紧围绕区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就业创业、学前教育、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常态化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2.以公开推动“六保”“六稳”工作开展。在红桥区人民政府网站加挂国务院专题链接,向社会广泛征集“六保”“六稳”政策措施落实有关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利用红桥区人民政府网站“红桥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落实〈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责任分工的通知》等文件,分批次公开红桥区拟享受援企稳岗补贴企业和职工公示名单。

2020年全年红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信息22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落实保密审查、源头签批、依申请公开受理、依申请公开会商协调、督查考核等相关制度。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做到全程“痕迹化管理”。落实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和依申请公开会商协调机制,聘请法律顾问不断完善和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发展。组织全区各行政机关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新版《条例》培训学习,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

2020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0件,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0件,均按时进行了答复,另有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结合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加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工作,统一信息分类、发布格式、发布流程及信息引用。

(四)平台建设方面

建立我区日常监测检查机制,通过人工、设备和第三方监测对我区政务网站进行自查和检查,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及时督办,限期整改。通过实施数据迁移、功能提升、页面优化等,接入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并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运维保障、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等制度机制,完成集约整合建设任务。完成全区政务新媒体统一登记填报工作,共备案各类政务新媒体43个。在红桥区人民政府网站新开设专题专栏12个。

(五)监督保障方面

要建立健全内容发布审核、值班值守等日常工作制度,打好运维基础关,强化日常内容维护。优化调整考核指标,从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务新媒体管理”三方面对全区各行政机关2020年相关工作进行了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4

减75

201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0

6

2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6

61

1161

行政强制

15

减3

      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12

14957.70168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5

7


4

2

2

3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3

1


1

2

2

8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1


1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6






1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8

3


2



15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6






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8

2





30

(七)总计

295

7


4

2

2

3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0




10

11




11

5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距离群众需求还有差距。二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分类不科学,不便于群众检索、查阅和数据共享。三是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不规范、不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及时对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着力用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强化各部门各岗位公开职责,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全区相关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区相关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系统培训,切实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发布、信息分类、信息解读和回应、依申请公开答复指导,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指标进行优化调整,淡化数量、提升质量,研究制定2021年绩效考核评估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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