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我区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持续推动重点领域公开。对照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梳理12类基础信息和9类重点领域信息,并在政府网站设立了栏目进行公开。对机关职能、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公务员招考等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及时发布。新开设了矫务监督与公开专题,积极公开矫正指南、结案办理、典型案例等信息。对疫情防控栏目进行调整完善,及时公开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机构等便民服务类信息500余条。
2. 持续推动政策解读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完善我区政策解读工作制度,推动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便于政策执行单位、企业和群众准确理解把握。今年以来在政府网站公开政策解读19项,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均配有政策解读。在政府网站设立“意见征询”专栏向公众征求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并及时公开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3. 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全区义务教育领域、户籍管理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等23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并指导、监督全区相关单位及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强化各部门各岗位公开职责,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讨培训讲座,邀请区法院法官针对做好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水平。2021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7件,结转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9件,均按时进行了答复,另有29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策文件发布格式,2021年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栏目公开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16篇。加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工作,对全区相关单位信息发布、信息分类、发布格式、发布流程及信息引用进行指导,提升信息发布工作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建立完善值班读网制度,及时清理政府网站错链、断链、网页无法打开等问题。做好全区30个单位47个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工作,定期督促开办单位对即将超期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更新。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全区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关停不及时更新政务新媒体账号2个,推动我区政务新媒体有序健康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采取网上检查、电话督促、现场推动等形式,强化跟踪问效和督查检查,下发工作督查通报3期,通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短板,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阶段性要求,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31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496 | ||
行政强制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35.6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18 |
18 |
0 |
0 |
1 |
0 |
23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6 |
12 |
0 |
0 |
1 |
0 |
7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4 |
6 |
0 |
0 |
0 |
0 |
9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七)总计 |
190 |
18 |
0 |
0 |
1 |
0 |
20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9 |
0 |
0 |
0 |
0 |
0 |
29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2 |
0 |
0 |
1 |
23 |
1 |
0 |
2 |
1 |
4 |
6 |
0 |
0 |
0 |
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有待增强。工作中还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重要民生领域等方面缺少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策措施和便民服务类信息。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单位主动规范做好政策解读意识不强,解读形式单一,只有文字解读,缺少图片、视频等便于公众理解的方式。三是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力度有待提高。部分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未能将决策草案、草案说明等向社会公开。
(二)改进措施
1. 紧扣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持续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切实推动解决政策解读质量不高、重大决策预公开力度不够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综合素养和业务能力。
2. 紧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使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成为给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过程,确保答复群众意见清晰明了,引用法规条款适用准确,办理时限符合要求。
3. 紧扣加强平台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强化日常管理维护,建立健全内容发布审核等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测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我区全年未收取相关费用。
(二)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其他结果”2件为起诉人主动撤销起诉。
(三)落实《2021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1. 围绕“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设置“‘“十四五”’规划”、“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栏目,集中公开我区“十四五”规划、疫情防控、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相关信息。2021年共发布相关信息889条。
2. 围绕重点领域深化政务公开
优化细化各级各类入学招生考试及转学信息的公开,设置“教育”栏目及时公开我区各学校招生方案、招生人数、转学程序、学校情况、录取人数、录取分数、政策照顾考生名单公示等信息。对于群众高度关注的我区热门小学、初中、高中,各选取一所学校,向社会公布录取学生结果。深化集体土地征收的信息公开。设置“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栏目围绕我区土地征收、保障房分配等,切实做好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共发布相关信息45条。
3. 围绕抓保障促落实深化政务公开
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2021年以来,组织召开全区2020年度部门财政决算信息公开专题工作培训会议,对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部署;组织政府网站各信息发布单位召开培训会,对集约化后栏目发布操作流程和要求等进行指导培训。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