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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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2-21 18:00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2022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指导和内容审核,对标对表《2022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2022年红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组织推动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做好工作落实。

2.开展教育培训。围绕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站建设、政务新媒体管理等工作,组织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专题专项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3.推动政策解读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将“政策解读”纳入各部门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发文要件内容,在政府网站公开政策解读14项,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均配有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政府网站设立“决策意见征集”专栏,向公众征求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建议,并及时公开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认真落实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和依申请公开会商协调机制,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并征求区司法局专业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推进依申请答复的全面性和准确度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5件,上年度结转办理29件,其中结转2023年度13件,其余221件全部按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全区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分类、发布格式、发布流程和信息引用等工作。以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要求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公开财政预决算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同时,持续做好重点民生领域公开,对疫情防控栏目进行调整完善,及时公开我区疫情动态政策措施、防控知识等信息百余条

   (四)平台建设方面

利用政务新媒体受众广、传播快的优势,依托政府网站、美丽红桥公众号等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并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网友反映的网站内容问题进行督办整改。2022年共完成“政府网站找错”督办整改4件,及时清理政府网站错链、断链、网页无法打开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

完善值班读网制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每日以“人工+技术”的方式对全区29家单位的47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时间进行动态监测,建立“提前3天提示更新、提前1天督办预警”工作机制,明确更新时限、发布内容质量要求,确保不出现逾期更新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9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03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81.23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1

9

0

2

0

3

20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0

0

0

0

2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9

4

0

0

0

3

7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0

0

0

0

0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0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0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6

0

0

0

0

0

6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8

5

0

2

0

0

8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207

9

0

2

0

3

2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3

0

0

0

0

0

13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0

1

1

0

12

3

0

3

2

8

2

0

1

1

4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平台功能和作用有待加强。

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的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维护,推动完善内容发布审核等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监测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

二是持续深化拓展政策解读形式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有效提升政策传播率和到达率,打通政策知晓“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的“其他结果”共包括13项,其中:申请延期答复2项,所提申请不属于政府信息6项,所提申请相关文件属性为“不予公开”3项,申请人主动撤件2

行政复议中“其他结果”1件:审理结果为驳回。

行政诉讼未经复议直接起诉中“其他结果”3件:1件审理结果为驳回,1件尚未开庭审理,1件原告自行撤诉。

行政诉讼复议后起诉中“其他结果”1件:2021年度未审结的复议后起诉案件1件,2022年度审理结果为驳回。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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