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3-05 09:09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2023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全面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推进政府重要信息主动公开。做好政府网站中政策文件、公示公告、专题专栏、重要会议、政务要闻、政民热点和各单位主动公开专栏信息内容维护更新。完成民心工程公告、建议提案办理、公开财政预决算、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等政府信息发布工作政府网站中开设“企事业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我区医疗、教育、供电、供热、供水等便民服务类信息,方便民众查询阅览;开设“第32届天津市运河桃花文化商贸旅游节”法治政府建设公开专栏,为宣传展示我区特色文化商旅活动和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推政策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主动公开。将“政策解读”纳入区各相关单位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发文要件内容,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主动公开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文件清理结果、文件后评估和年度立项计划;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文件、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和决策结果。

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不断细化申请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归档全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区各相关单位依法行政行为,切实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规范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7件,上年度结转办理14件,其中结转2024年度20件,其余341件全部按时答复。

(四)保持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持续推动政府网站进行适老化改造。召开红桥区政府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线上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区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性水平。区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工作。对在政府网站发布内容中出现的表述错误、错链断链、更新不及时问题和“政府网站找错”中网民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督办整改

(五)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不断化全区政务新媒体队伍管理培训,定期更新区各相关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员名单。通过人工读网的方式对全区所有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时间进行动态监测,明确更新时限、发布内容质量要求,确保不出现逾期更新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4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08

行政强制

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89.504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8

3

0

0

4

2

3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6

1

0

0

2

2

1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9

0

0

0

0

0

2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2

0

0

0

0

8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1

0

0

0

2

0

13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1

0

0

0

0

0

1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5

0

0

0

0

0

35

(七)总计

332

3

0

0

4

2

3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0

0

0

0

0

0

2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8

1

0

17

3

0

0

2

5

4

0

0

2

6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二是平台作用发挥不够。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对政策性文件进行实质性解读、形象化解读、通俗化解读。二是发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作用,更好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需求。

行政复议中结果纠正8项:涉及区政府1项,已及时自行纠正并梳理存在问题,夯实工作基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民服务质效。涉及区城管委6项,第一时间梳理问题情况,依法依规进行纠正,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涉及区住建委1做到逐项完整回应,确保答复合法合规,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明确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回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其他结果”共35项,其中:申请延期答复5项,所提申请不属于政府信息8项,相关政府信息已公开,告知申请人获取途径3项,申请人主动撤件19

行政复议中“其他结果”1项,申请人主动撤销。

2022年度尚未审结的未经复议直接起诉2项,审理结果为:1.维持原裁定,驳回申请人起诉。2.认定公安红桥分局在诉讼中已经自行纠错不视为败诉。

2022年度尚未审结的复议后起诉1项,审理结果为区民政局进一步查证低保办理相关情况,准许原告自愿撤诉申请。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60001
ICP备案编号:津ICP备1020145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6021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