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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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5-02-12 09:25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2024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办法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知晓度,以公开助推我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充分发挥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功能作用,规范做好文件类和公示类信息发布工作持续优化企事业信息公开专栏,新增公共交通及环境保护板块,集中公开区内教育、医疗、交通、供热等领域相关信息,方便公众咨询办事。开设33届天津市运河桃花文化商贸旅游节专栏,为宣传展示特色文化商旅活动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红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规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降低涉法涉诉风险。202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75件,其中结转202329件,2024年申请346件,正在办理25件,申请人主动撤销件34件,其余316件全部按时答复。

(三)政府网站管理方面。开展点对点集约化平台使用、政务网站栏目更新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网站管理专业性水平。全区各单位认真做好两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工作。对全区各单位在政府网站发布内容中出现的表述错误、错链断链、更新不及时问题和“政府网站找错”中网民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督办整改。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不断强化全区政务新媒体队伍管理培训定期更新各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员名单。通过人工读网的方式对全区所有政务新媒体账号更新时间进行动态监测,明确更新时限、发布内容质量要求,确保不出现逾期更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政务新媒体表述错误整改

五)监督保障方面。区各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压实三支队伍工作职责强化区各相关单位信息员、政务新媒体管理员、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建设,定期更新工作人员名单,有效应对人员轮岗变化等情况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对全区各单位在集约化平台问政互动专栏中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限期督办,避免出现逾期答复。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98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80

行政强制

7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54.86765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67

5

0

0

4

2

37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1

2

0

0

3

2

9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6

0

0

0

0

0

8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6

0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9

1

0

0

0

0

1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8

2

0

0

0

0

30

(七)总计

373

5

0

0

3

2

3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5

0

0

0

1

0

16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9

2

1

0

22

2

0

2

0

4

5

0

2

0

7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人员公开意识不够强,政务公开工作把握不够准,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部分事项准确性需提升。

下一步工作,一是要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培训、一对一培训等形式,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效果。二是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更新完善工作,组织各部门、街道结合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对本单位涉及目录进行全盘梳理,及时更新目录所涉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中的“其他结果”共包括项,其中:相关政府信息已公开,告知申请人获取途径5项,所提申请不属于政府信息5项,申请人主动撤销18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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