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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领导开展巡河工作
来源:美丽红桥 发布时间:2022-03-30 09:06

3月28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区级总河长陈宇带队开展巡河工作。陈宇一行先后来到南运河井冈山桥断面、北运河右岸辛庄桥及子牙河右岸天河桥现场,实地察看红桥区2022年“健康大运河”“清河湖”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听取河道口门断面水质、堤岸环境治理、河道岸线执法监管等工作汇报,并对巡河发现问题现场推动整改。副区长刘成哲参加巡河。

陈宇指出,推行河(湖)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全区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让三河五岸更加优美宜居。

陈宇强调,近年来,我们大力实施生态立区发展举措,解决了一大批河(湖)生态治理顽疾,全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基本形成。要充分认识河(湖)生态治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反复性,决不能有丝毫放松心态和惰性心理,河(湖)生态治理工作只能越来越好,不能出现反复、倒退。一是要把“长”的责任扛起来。河(湖)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田,戴上河(湖)长的帽子,就要有名有实。全区每一名河(湖)长都要切实担负起治水兴水、带水护水的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常态化巡、管、治,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决杜绝遛弯式、打卡式、游玩式巡河,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二是要把“严”的基调树起来。河(湖)长制办公室要加大牵头统筹力度,以水质指标为导向,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要从严监督执法,对河湖段重点区域和可能影响生态治理的重点行业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要强化协调联动,健全“河(湖)长吹哨、部门报到”制度,充分利用网格员、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参与巡河护河,确保所有水域有人管、管得好。要强化考核指标运用,对考核排名靠后、问题落实不力的,要及时通报,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落地见效。三是要把“改”的力度强起来。对与市级考核通报、我区巡查发现和群众信访举报的河湖治理问题要高度重视,做到第一时间现场核实,第一时间研究处置,第一时间回馈结果,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有方案有步骤,限期整改,在问题整改上决不允许存在“半拉子”工程,最终做到逐个销号,形成闭环。

陈宇指出,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渠道加大对河(湖)长制宣传力度,引导全区群众不断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和人人都是河(湖)长意识,努力形成部门主管、群众参与的管水、治水、护水良好局面,推动全区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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