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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政策解读
来源: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0-07-15 15:23
政策原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红桥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红桥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和市食安委分解的重点任务分工,结合我区实际,征求各相关食品安全部门意见后,制定形成本文件。

  二、文件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文件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长期推进工作、工作要求。内容包含5个工作目标,10类22项重点工作任务,6类14项长期推进工作。共涉及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公安红桥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等28个部门。

  三、文件的目标具体是什么?

  答:本文件共5个工作目标。

  1.贯彻落实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2.持续推动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强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市级对我区初评准备工作。

  3.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按照农产品、食品检验量达到常住人口4批次/千人的要求,完成2380批次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全区常住人口56.5万人)

  4.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5.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强化行刑衔接机制的运用,及时移送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及线索,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

  四、文件重点工作和长期推进工作有哪些?

  答:(一)重点工作任务。包含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实施风险监测和标准跟踪评价专项行动、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持续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食品抽检和核查处置、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10类22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

  (二)长期推进工作。涵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防范重点领域和时段食品安全风险、持续促进许可便利化、加强执法监管力量和风险管控能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等方面,共计6大类14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明确了责任部门。

  五、文件附件具体是什么?

  答:在本文件具体工作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形成《天津市红桥区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各责任单位任务分工表》,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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