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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关于禁止露天焚烧行为的通告》 政策解读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2-15 16:02
政策原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印发红桥区关于禁止露天焚烧行为的通告的通知

结合区内实际,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在《红桥区关于禁止露天焚烧行为的通告》编制过程中,于2020日发至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西站站区办等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共收集反馈意见43275号)文件形式予以发布。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红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桥区关于禁止露天焚烧行为的通告的通知》,明确了我区禁止露天焚烧行为的适用范围、禁燃物质、监管部门职责及违反禁烧规定相应的处罚条款,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按照全市总体要求,现将《红桥区关于禁止露天焚烧行为的通告》主动公开,以便社会公众知晓、监督、参与,加大禁止露天焚烧行为宣传力度,切实打赢蓝天保防战,推进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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