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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长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统筹推进我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根据《天津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行动方案》,研究制定《红桥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落实意见》。
二、主要部分
《落实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责任分工、工作要求、附表六个部分。
三、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具体任务为加强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增强文化遗产传承活力、阐发文化遗产当代价值;二是推进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具体任务为完善防洪排涝保障功能、促进岸线保护和服务提升;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具体任务为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开展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水环境污染防治;四是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具体任务为提升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打造精品路线和特色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全区一盘棋的大局意识,主动担当作为,认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层层抓好责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各个项目顺利推进。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切实做好工作调度,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成效和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沟通顺畅、运转高效。四是健全政策保障。积极争取国家和天津市政策及资金支持,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