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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城市管理委 发布时间:2021-08-19 17:32
政策原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着力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9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随后,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用5年的时间,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垃圾分类工作,鸿忠书记、国勋市长先后作出了批示并提出重要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结合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区城市管理委牵头起草了《实施方案》,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多次修改调整后颁布实施。《实施方案》作为未来五年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引文件,既符合红桥实际,也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一致。

二、《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目标

总的来说,《实施方案》是未来五年我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方案,我们结合要求划分了三个时间节点,分别确定了具体目标。

2021年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系统全覆盖。完善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和作业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处置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具体目标分解为:

1.全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

2.建设西于庄街、和苑街两个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街,全部街域实行垃圾分类全覆盖。

3.完成河滨花苑、晓春里等21个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小区创建工作,提升垃圾分类规范化建设水平。

4.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作业体系,全区厨余垃圾收集、运输能力满足日产日清需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合理布局,建立健全可回收物数据信息统计制度,将回收统计数据纳入生活垃圾统计内容。

2023年底,生活垃圾分类监督考核体系完善;因地制宜推进示范街道(示范社区)撤桶、并点、建垃圾分类箱房工作,逐步实现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收运模式;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作业体系满足分类需求;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基本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与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有效衔接。

2025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进一步巩固,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健全符合本区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实施方案》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方面有哪些措施?

主要通过4方面的努力,促使全社会养成分类投放习惯。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结合双创包保活动,着力解决源头分类投放收集效果差、引导督导力量不足、混装混运突出问题,以市级文明城区、国家卫生城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创建工作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全面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切实从娃娃抓起。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德育、社会实践教育、评优评先内容,从小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和行动自觉,依托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去哪了”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家庭、社区、社会积极广泛参与。四是打造志愿服务队。全力组织志愿服务进社区、进单位,指导社区、机关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充分发挥志愿者、楼门长、退休党员、网格员作用,每个社区至少成立1支志愿服务队,带动社会公众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通过单位、社区引导所属人员和家庭、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使全区市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

四、《实施方案》在推动源头减量,完善分类体系方面有哪些举措?

这部分是《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也是落实垃圾分类制度的关键。我们制定了4个举措。一是推动源头分类减量。要求邮政、快递等企业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并采取措施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实行绿色办公,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旅游、住宿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提高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二是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按照市商务局规范要求,与区住房建设委棚改指挥部对接,合理规范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立可回收物数据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对可回收物的来源、去向、数量等基础信息实行台账管理,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助推垃圾分类居民社区源头分类工作。完善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全面规范居民社区、单位、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收集点等设施设备,生活垃圾分类标识统一规范、清晰醒目,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简便易行,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在新建商品房和有条件的社区,配套设置智能化垃圾分类设备,提升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水平。合理调配分类运输作业,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有效对接分类投放收集站点,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体系,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到2023年底,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建立密闭、高效的分类运输系统,减少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加强生活垃圾产生单位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无缝衔接。

五、如何全面提升我区垃圾分类水平,《实施方案》中确定了哪些任务?

一是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动作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和驻津部队高标准落实分类要求,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公示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起到带头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2021年底,在区内创建西于庄、和苑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到2022年底,全区示范街比例达到30%;到2023年底,全区示范街比例达到60%;到2024年底,全区各街全部达到示范街标准;到2025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进一步巩固。

六、下一步,将如何推动《实施方案》的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组织推动《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一是建立全区统筹体制充分发挥红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指挥职能,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实现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协同配合,及时发现、研究、解决推进重点问题,强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是健全管理协同机制。各街、各部门要利用基层治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社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力做好服务指导工作,积极响应各街吹哨报到,形成工作合力,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三是健全收费机制。按照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规定,建立收费档案和管理台账,认真落实产生者付费要求,坚持应收尽收,逐步实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倒逼源头减量。四是提升科技支撑。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垃圾分类全程体系中的应用,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运用,逐步提升生活垃圾收运车辆装备、中转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的科技含量。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推动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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