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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2-15 17:26
政策原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重污染天气是直接影响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的核心问题,也是制约空气质量改善的最大短板。近年来,随着大气污染治理的不断深入,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显著增强。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尚不稳固,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仍会发生。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到2025年,实现“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的总目标。202311月,天津市新修订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各区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方案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进一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按照“平急结合”的原则,推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的减排量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20%和30%以上,削减污染峰值,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方案》包括八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包括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等内容。

第二部分为组织机构构成与职责。明确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第三部分为预警。明确了预警分级,预警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程序。

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主要包括响应分级、响应启动、减排措施要求和响应措施,明确了基本管理要求、差异化减排和保障类清单,确定了不同预警等级应开展的处置工作,以及响应措施的监督和终止。

第五部分为总结评估。规定了响应终止后工作落实情况要求。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执法保障等4个方面的内容。

第七部分为监督管理。明确了宣传、演练、培训和责任追究等应急保障要求。

第八部分为附则。明确了预案修订、备案、解释和实施的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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