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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贯彻落实天津市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政策性解读
一、《整改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天津市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和《天津市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红桥区督察报告》以及天津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我区环保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要求,制定该整改方案。
二、《整改方案》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文件要求,牢固树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把抓好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工作牵引,全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美丽红桥建设奠定生态环境基础。
三、《整改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整改方案》包括六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把抓好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工作牵引,全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美丽红桥建设奠定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督察整改政治责任。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落实。三是保持战略定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第三部分为整改目标,一是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改善。三是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第四部分是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坚持精准治污,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坚持绿色发展,提高城市高品质生活水平。四是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
第五部分为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狠抓问题整改。三是夯实整改责任。四是注重宣传引导。
第六部分附件内容为红桥区关于天津市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明确了43个问题的整改目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整改措施和验收销号牵头责任单位。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