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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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0001607251/2023-000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红桥政发〔2023〕3号
主    题 :
城乡建设\房屋管理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桥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红桥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红桥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1〕10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增加人民福祉为目的,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聚焦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需求,更加注重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守住城市安全底线,在全面摸底调查,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将群众最急需改造的项目优先纳入改造计划。坚持精研政策、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同时坚持监管并重,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后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做一个、精一个、留一个。

二、任务目标及改造内容

我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水竹花园1个小区,建筑面积13.19万平米,共计20幢楼,103个楼门,涉及居民1261户。改造项目主要涉及基础类:阳台、外檐、甬路、围墙、排水、修复屋面防水层、更换雨水管、电梯、消防;完善类:路灯等改造内容。

三、资金概算及筹集拨付渠道

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需求,经初步核算,我区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预算投资额约为1895万元,由区财政拨付,对于能够申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范围的,与相关部门充分对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四、工期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工程核量阶段(2022年12月)。街道指挥部落实居民意愿征集工作,按小区汇总后报区协调办,区协调办根据民意调查结果和我区实际情况,确定工程量清单。

(二)工程立项招标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区协调办落实立项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

(三)清拆清违阶段(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街道指挥部落实属地责任,对改造小区按照市、区协调工作组对清障拆违工作的要求进行清拆工作,达到开工要求。区城市管理委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四)进场施工阶段(2023年4月至12月)。街道指挥部落实工程管理责任,按照工程计划,倒排工期,施工单位进场前完成清障拆违工作。街道指挥部、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组织好施工单位进场施工,街道指挥部及区协调工作组做好工程协调工作,区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街道指挥部、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以及各项工程主管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落实安全生产,做好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并及时掌握工程进度,确保完成全年改造任务。

(五)竣工验收阶段(2023年7月至12月)。按照市协调工作组的验收计划,提前做好已完工小区的自验自查工作,力争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0%。

五、保障机制

(一)建立区、街两级协调指挥体系

按照“区政府做好高位协调,街道落实主体责任”、“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工作架构组建原则,建立区、街两级协调指挥体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力度。一是区协调工作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领导任执行副组长,各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工程涉及的区属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抽调部分专职人员做好日常工作。区协调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部,负责推动落实工作组有关文件、决定及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二是属地街道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指挥,分管领导担任现场指挥,抽调精干专职人员,负责属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推动落实。

(二)实施三级例会调度制

一是区协调工作例会。区协调工作组、区协调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成员单位、街道指挥部、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等参加,通报工作进展,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联动或特殊疑难问题。

二是街道指挥部工作协调会。街道指挥部每周召开工作调度会,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各施工单位负责人等参加,全程管控施工进度及质量安全,协调处理各种问题。

三是项目工程进度调度会。以项目为单位,每天召开日调度会,街道指挥部分管同志、项目管理公司及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单位参加,及时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三)实施项目管理代建制

招标引入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代建实施,制订全程项目实施计划,设计风险预案,协调参建单位关系,加强对参建单位的监督,合理安排工作,实行全程盯靠制,做到对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把关无遗漏、无死角。街道指挥部要做好对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公司等的监督,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整体统筹力度,确保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有效保证工程建设品质。

(四)实施资金随程监管制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资金拨付按《天津市红桥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执行;引入第三方造价公司对改造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实施全程监管,随程审核,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五)实施全程目标监督考核制

按照市、区两级对改造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工作机制,科学设定阶段性目标和整体目标,完善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各项目的考核目标和责任单位,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督查力度,确保目标任务落实,使项目工期、进度、质量、成本等全面受控,以全程监督考核促工程全面推进。

(六)实施安全质量全程管控制

实行安全质量全程管控,遵循全面、全员、全方位的原则,各专业、各环节要牢固树立安全质量意识,落实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目标。全面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质量标准规范以及施工导则等各项要求,做好关键环节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质量管控,确保安全生产、质量达标。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责任。要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落实,以确保安全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目标,推进全区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挥职能作用,找准切入点和发力点,密切配合,精诚协作。街道指挥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要组织、发挥好各职能组的作用,建立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责任,狠抓质量。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的巡查检查,加强过程管控,切实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确保如期完成我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

(三)强化管理,安全施工。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环节安全责任主体,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施工单位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日常巡查,定期组织施工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整体工程顺利完成。

(四)与绿色社区创建、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等工程相结合,有效提高施工效率。2023年改造小区中涉及绿色社区创建、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内容,要与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将绿色社区创建、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等工作内容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充分结合,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规划施工工序,确保各工种间有序衔接,缩短施工周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

(五)落实接管,常态长效。各部门要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20〕15号),落实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对改造并验收合格的小区,民政局、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长效管理,区协调组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改造后小区做好接管移交和长效管理工作,推动落实改造后小区设施设备属地管理职责,巩固老旧小区改造成果。

(六)加大宣传,确保满意。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提高社会各界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认识,着力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形成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准确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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