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桥区处置铁路天津西站大客流
滞留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经红桥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红桥区处置铁路天津西站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红桥区处置铁路天津西站大客流
滞留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红桥区铁路天津西站大客流滞留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印发铁路突发大客流及旅客列车大面积晚点应急预案(暂行)的通知》(铁运〔2008〕23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规〔2021〕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处置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4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红桥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 工作原则
处置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路地协同、联动处置,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铁路与市、区人民政府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同处置。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快速果断处置突发险情。
2 工作机构
成立红桥区铁路天津西站大客流滞留事件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区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西站站区办、铁路天津西站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区委宣传部、公安红桥分局、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区委网信办、区应急局、区城市管理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红桥交警支队分管负责同志。区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站站区办,办公室主任由西站站区办、铁路天津西站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区工作组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应对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需要区级响应的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会同铁路天津西站开展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调度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等。
3 预防
接到有可能发生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的信息后,区工作组立即启动,及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天津市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市工作组”),组织成员单位采取防止事件发生或事态进一步扩大的预防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告知旅客,做好滞留人员疏散工作。
4 应急处置
红桥区处置铁路天津西站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响应分两级。二级应急响应应根据铁路天津西站客流滞留情况,在市工作组的指导下,由区工作组配合铁路天津西站应对。一级应急响应应根据铁路天津西站客流滞留情况,由市工作组组织市级应急力量配合铁路天津西站应对,区工作组在市工作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4.1 二级应急响应
4.1.1 启动条件
天津西站站内滞留旅客5000人至20000人且铁路天津西站认为有必要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由铁路天津西站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并立即向红桥区人民政府(含区工作组办公室)及市工作组报告。
4.1.2 处置措施
铁路天津西站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划定封闭区域,妥善安置站内滞留旅客,播放管理信息,防止拥挤踩踏;及时疏导站内滞留旅客前往临时候车区,并在该候车区内及时发布列车运行信息;及时引导滞留旅客转乘其他交通工具。
铁路天津西站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进行站外疏散的,由西站站区办组织做好车站广场的秩序维护,协助铁路天津西站做好滞留旅客疏散、站外临时候车区搭建和秩序维护等工作。
铁路天津西站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认为需要区工作组有关单位协助时,及时向区工作组办公室请示。
红桥区人民政府组织区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分工配合铁路天津西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认为需要市有关单位协助时,及时向市工作组办公室请示。
区工作组主要负责同志赴事发铁路天津西站组织、协调、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区工作组办公室在市工作组的领导下,加强与铁路天津西站、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现场客运组织和旅客聚集情况,协调铁路天津西站做好秩序管理、人员疏散、信息通告、旅客退票等工作。根据铁路天津西站请求,协调调度区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等资源配合铁路车站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区工作组在市工作组的指导下,视情况协调、组织铁路天津西站及时向媒体和社会通报列车延误处置信息和铁路大客流滞留信息,做好解释工作。区委宣传部和区委网信办配合铁路天津西站做好新闻发布、舆情收集分析及引导工作。
其他必要措施。
4.2 一级应急响应
4.2.1 启动条件
天津西站站内滞留旅客20000人以上;铁路天津西站认为有必要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由铁路天津西站决定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并立即向市、区工作组报告。
4.2.2 处置措施
在做好二级应急响应处置措施的基础上,区工作组在市工作组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助铁路天津西站做好站区管控、人员疏散、交通管制、运力衔接等工作。
5 应急结束
客流恢复正常后,经区工作组综合研判分析,铁路天津西站应急结束。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工作组办公室结合应急演练和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预案要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区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职责,制定本单位处置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保障方案,并及时报送区工作组办公室。
6.2 演练
区工作组办公室应组织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市工作组组织的应急演练。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应急队伍的训练,经常性地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6.3 预案解释和实施时间
6.3.1 本预案由区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6.3.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铁路天津西站大客流滞留事件处置工作组成员分工
附件
铁路天津西站大客流滞留事件处置
工作组成员分工
(1)西站站区办:负责西站站区的秩序维护,协助铁路天津西站做好滞留旅客疏散等工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的信息发布、媒体宣传报道等工作。
(3)公安红桥分局: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参加抢险救援,维护社会治安,维持救援现场秩序,协助撤离危险区域群众。
(4)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负责对接区政府传达现场情况,协调各相关单位落实区政府工作要求;负责指导和协调处置本区铁路大客流滞留中重大突发事件涉外事宜。
(5)区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做好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的网络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6)区应急局:协调市气象局做好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队伍参与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工作。
(7)区城市管理委:负责组织做好铁路车站周边环境卫生清整,指导相关属地街道对站区周边乱摆乱卖等问题市容环境秩序问题进行治理。
(8)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做好滞留旅客应急食宿(星级)安置。
(9)区商务局:负责做好滞留旅客住宿(非星级)安置对接工作。
(10)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11)区财政局:负责为铁路大客流滞留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12)区司法局:负责为突发事件处置和善后处置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援助。
(13)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调集、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14)红桥交警支队:依法对事发地区道路实施交通疏导,落实交通管制措施,确保交通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