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区域内(市直管区域除外)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区级审批燃气企业以及辖区内单位和个人燃气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实施按照市政府燃气管理体制改革有关规定执行。
(五)负责辖区内供热单位、供热用户违法行为以及单位和个人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金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法律法规明确本级承担的城市管理有关行政处罚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
(八)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巡查推动工作。组织协调区域内城市管理领域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街域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十)完成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十一)区街分工
区城市管理综合衍政执法支队对各街道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本领域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街域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本领域全区统一性专项活动。各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按照法律法规赋予街道的综合执法有关职责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对超出街域管辖范围和重大复杂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理。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6个职能科室。纳入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个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1.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158,615.74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90,495.81元,下降11.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在职人员减少及本年度安排预算项目较少,造成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均比上年有所减少,故2023年度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均有所下降。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017,313.05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919,824.6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在职人员减少及本年度安排预算项目较少,造成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均比上年有所减少,故2023年度收入与上年相比均有所下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16,447.96元,占99.99%;其他收入865.09元,占0.01%。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851,626.67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595,475.07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在职人员减少及本年度安排预算项目较少,造成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均比上年有所减少,故2023年度支出与上年相比均有所下降。其中:基本支出10,744,715.27元,占99.01%;项目支出106,911.40元,占0.99%。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1,016,447.96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25,731.85元,下降11.4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在职人员减少及本年度安排预算项目较少,造成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均比上年有所减少,故2023年度收入、支出与上年相比均有所下降。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851,626.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1,589,606.02元,下降12.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在职人员减少及本年度安排预算项目较少,造成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均比上年有所减少,故2023年度支出与上年相比均有所下降。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51,626.6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6,607.90元,占10.29%;卫生健康支出566,153.33元,占5.22%;城乡社区支出9,168,865.44元,占84.49%。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957,140.50元,支出决算为10,851,626.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2,650.10元,支出决算为744,427.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参公编制的人员调出及事业编制的人员退休,支出相应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1,325.10元,支出决算为372,180.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参公编制的人员调出及事业编制的人员退休,支出相应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832.90元,支出决算为23,264.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参公编制的人员调出及事业编制的人员退休,支出相应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69,400.20元,支出决算为359,436.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参公编制的人员调出,支出相应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6,789.20元,支出决算为112,591.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退休,支出相应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72,431.40元,支出决算为70,860.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参公编制的人员调出,支出相应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10,230,711.60元,支出决算为9,168,865.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参公编制的人员调出及事业编制的人员退休,相关支出有所减少。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0,744,715.27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281,909.15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参公编制的人员调出及事业编制的人员退休,相关支出有所减少及厉行节约,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压减相关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9,772,763.8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971,951.4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25,000.00元,支出决算176,927.82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48,072.18元,完成预算的78.63%;较上年减少478,838.39元,下降73.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减相关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务车购置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25,000.00元,支出决算176,927.82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8,072.18元,完成预算的78.63%;较上年减少478,838.39元,下降73.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25,000.00元,支出决算176,927.82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8,072.18元,完成预算的78.63%;较上年减少119,732.72元,下降40.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减少359,105.67元,下降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0.00%;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接待费。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971,951.47元,比2022年减少160,280.29元,降低14.16%。主要原因是:严把支出关,真过“紧日子”,压减相关公用经费支出。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7.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7.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37.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37.2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车辆3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5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已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06,911.4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8月5日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