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研究拟订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以及供热、道路等城市管理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供热、道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以及供热、道路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用地管理工作。
4、拟订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并对区级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5、组织实施市容市貌建设项目,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本区街道综合整修工作。承担本区有明确产权单位功能照明的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功能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
6、负责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做好环境卫生行业和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组织、协调环境秩序综合治理。
7、负责全区生活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
8、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统一指挥全区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及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工作。指导公园、风景游览区等绿化工作。负责全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9、负责公园管理和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全区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
10、负责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行政执法经费的安排和使用监督。
11、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运行的监管工作。组织推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鉴定和评估,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
12、负责全区供热行业的监督管理。参与重要供热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负责供热设施运行维护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供热行业服务工作。组织供热燃料储备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和管理供热节能工作。
13、负责城市道路运行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道路建设工程的验收。管理城市道路设施。负责已接管的道路范围内地下管网施工的协调管理。承担城市道路超限超载治理有关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管理。
14、负责区管城市道路管线井的监督管理。参与相关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统筹协调城市道路管线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道路管线井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做好区管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工作。
15、负责城市停车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秩序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负责停车场、停车泊位违法停车治理和停车收费监督管理。
16、研究拟订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负责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执法程序,规范执
法文书和处罚标准。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考核管理和教育培训。
17、负责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综合统计工作。
18、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联系和服务。
19、依法依规履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强化监管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内设10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5.8348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00万元、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其他收入0.050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992.83656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0000万元、教育支出0.000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0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43930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0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71965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86.56244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0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0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0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0000万元、预备费0.000000万元、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0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0000万元。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收支总预算4,468.721396万元。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4,468.72139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237.479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全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992.836568万元,占44.60%;一般公共预算2,475.834828万元,占55.40%;政府性基金预算0.000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000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0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50000万元,占0.00%。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支出预算4,468.72139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2,237.479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全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支出纳入年初预算。其中:基本支出2,332.482070万元,占52.20%;项目支出2,136.239326万元,占47.8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0.00%。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143.83205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923.5896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资金和夜景灯光运行维护项目资金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5.8348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667.997231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143.83205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923.5896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资金和夜景灯光运行维护项目资金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0000万元、教育支出0.000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0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43930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0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71965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961.673103万元、农林水支出0.000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0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0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0000万元、预备费0.000000万元、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0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0000万元。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9.12577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890.8642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资金项目资金增加。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1.4393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069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基数上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121.439304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0.95953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0.47976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60.71965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468128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降低医疗保险预算安排标准,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60.71965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50.599710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11994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2,606.96682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890.26245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资金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968.55552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968.55552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及运行等基本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1,314.42035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314.42035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以奖代补”项目支出及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资金项目。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323.99095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323.990950万元,主要用于:城管系统设施提升改造及节日气氛布置项目支出。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0.71447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6.92399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压缩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其中:
人员经费1,017.464256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项)”182.178000万元、“津贴补贴(项)”224.601200万元、“奖金(项)”128.5995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80.95953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项)”40.4797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50.59971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项)”10.1199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项)”1.011994万元、“住房公积金(项)”243.6522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项)”20.000000万元、“退休费(项)”34.256400万元、“奖励金(项)”0.006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1.000000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0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经费。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4.70628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2.725456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度市指标金额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354.70628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2.725456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度市指标金额增加,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354.706281万元,包括:“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54.706281万元,主要用于:区内海河沿线及迎全运夜景灯光设施运行维护及电费。
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3.250222万元,包括:“办公费”8.216000万元、“手续费”0.144000万元、“水费”1.920000万元、“电费”5.680000万元、“邮电费”6.840000万元、“取暖费”14.420240万元、“物业管理费”15.840000万元、“工会经费”7.893582万元、“福利费”39.2724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024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5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清洁卫生作业车辆。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金额2,136.23932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