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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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红桥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2-03-10 17:20

一、总体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依照《关于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紧紧围绕“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完善全方位审计信息公开解读机制,努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和审计信息公开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公开水平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全力推进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制定《2021红桥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加强全局各科室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发挥审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

紧紧围绕社会对审计工作关切点,加强各类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上网发布,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监测、管理、维护、发布等工作。在政务公开中,聚焦依法行政、“三重一大”、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三)有效利用媒体,强化政策解读。

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知晓与认同。

1. 利用“政务e访谈”做好政策解读

按照《红桥区“政务e访谈”工作制度》要求,围绕审计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的审计热点问题,精心组织安排,积极上报“政务e访谈”题申请,通过在线访谈做好相关政策解读。

2. 借助各类媒体平台做好政策解读

充分利用天津政务网、红桥政务网、“美丽红桥”微信平台、市审计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做好政策解读。借助各类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审计工作及时回复公众问题和诉求

(四)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1. 认真落实保密审查机制

严格执行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落实《红桥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每条信息报送前都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及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并进行保密审查。

2. 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按时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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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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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完善。二是公开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做到准确及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落实考核标准,强化公开细节。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到的相关流程、法律条款、文件精神的学习、沟通、交流,强化人员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落实《2021年红桥区政府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

以审计宣传推动审计信息公开,构建全方位信息公开格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为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为审计工作大局服务。全年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内容,做好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更新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二是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四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强化政策解读,构建解读机制。

不断健全和完善涵盖重大审计政策发布、具有审计工作特点的全方位政策解读机制,加强对重要信息,尤其是重大政策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促进社会各界正确理解、客观分析、理性评价审计工作的重大政策。

一是健全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媒体以及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完善重大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方案,共同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全媒体信息发布平台。针对不同媒体的优势和受众,运用报道评论、专题访谈、故事图解、政务微信等方式,打造差异化解读产品,做好媒体解读。

(三)加强舆情监测,提高舆论引导。

进一步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协作,以政策解读口径为主线做好解读和评论,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应对及处置工作,切实提高舆论引导以及应对突发新闻事件能力。

一是提前制定舆论引导口径及应急预案。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审计结果公告,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做好公告发布、解读和回应。

二是健全舆情跟踪和回应机制。及时搜集和梳理媒体与网民评论,特别是针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畅通普通民众和审计机关互动通道;及时跟踪相关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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