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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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2-26 18:20

2020年,红桥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各项要求,围绕加快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打造绿色城区、建设美丽红桥的任务目标,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不断优化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一系列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第一责任

区委、区政府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主动履行党委领导和政府主体责任。区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20204月,印发了《中共红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区委书记李清主持召开中共红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明确全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为实现年底前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既定目标,20207月调整充实以区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红桥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和《任务台账》。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党委会、党组会等形式,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和部门责任,确保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

(二)加大督查督办,合力集中攻坚

为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任务落实落地,我区制定了《红桥区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责任事项约谈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和《红桥区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进度、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以及四个一的对照检查标准。组织召开集中攻坚部署推动会,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完善《红桥区法治政府建设整改问题清单》,形成我区法治政府100项指标整改工作台账,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整改。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集中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全力推动相关任务落实。通过书面督查、下达督办单、问题整改清单等形式,加大跟踪督办和推动力度,提高督办针对性和精准性。组织召开红桥区法治政府建设督办约谈会,区委副书记、区长何智能8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压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保障重点任务提速增效。

(三)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职能设置

1.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深化一制三化2.0”改革,全面推行五减四办、承诺制审批、容缺后补等改革举措,大幅压缩办事程序和期限、提效扩容,区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理各类事项89459件,其中网上办达到92.3%一次办达到93.4%马上办达到50.7%,各项指标均达到市级考核标准。承诺制办件147件,建设项目联审完成102件。各街道共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203714件,涉及民计民生的105项事项均延伸至街道社区办理,13项事项延伸至社区办理。此外,建成政务服务中心、雄安驿站和苑街道3个政务服务自助无人超市,在各街道和2个社区各安装1台自助终端,形成自助办理网点,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2.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20204月市委编办印发《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由区委编办牵头,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做好权责清单部门联审。目前,涉及26个部门共调整4185项职权,其中取消314项职权、增加309项职权、修改3562项职权。结合一制三化2.0”改革工作,印发《关于认真落实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2.0版事项清单的通知》,确保一制三化改革整体顺利推进。

3.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制定《天津市红桥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编制锁定和人员划转方案》《天津市红桥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编制锁定和人员划转方案的情况说明》。制定市场监管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方案,明确区、街执法主体执法权限,确保执法边界清晰、职责划分明确,法定职能履行到位。同时,针对物业管理、招商引税、应急抢险等42项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严格程序,依法确定机构编制事项。开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专项检查,强化机构编制法定意识,杜绝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审批权限设立、更名、升格、撤并等问题。加强实名制管理,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资源,进一步把机构编制规模控制在合理、可持续的范围内,最大限度节约行政成本。

4.优化事中事后监管。出台《天津市红桥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力求做到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制定互联网网上服务营业场所检查等11大类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完成30户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行动。完成对36户市场主体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制效应明显。成立区信用中心,专职负责全区诚信建设工作。深化信用红桥网站建设,已归集各类信用信息超过140万条。健全多部门、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依法依规建立联合奖惩措施清单,梳理红黑名单,动态更新并通过信用中国(天津红桥)网站向社会公开。我区向市信用平台报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累计1.2万余条,信用承诺书累计2万余份,其他数据15万条,市级平台向我区信用平台累计归集数据129万条。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区法院从严打击非法经营、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企业生产经营、扰乱经济金融秩序等犯罪行为,共审结相关案件23件,判处罪犯72人。审慎适用强制措施,采取分期执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式执行方式,共执结各类案件4597件。区检察院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对10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民营企业恢复经营。公安红桥分局加强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先后破获一起特大灌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液压油、机油案、一起产、销系列“A型肉毒素针剂假药案涉案,涉案金额约3100余万元。会同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全链条打掉一个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桶装水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约800余万元。在市公安局技侦、网安、环食药保卫总队支持和配合下,摧毁一个长期盘踞在我市非法经营医保药品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约1000余万元。二是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知识产权保护,办理商标侵权案件15件,罚没款39万余元,没收侵权商品4295件,涉案侵权商标货值63万余元。疫情防控期间,保护知识产权有关案件立案5件,结案5件,罚没款2.228万元,涉案金额0.34万元,其中2个案件被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列为典型案例,得到市领导肯定性批示。三是依法保障市场主体经营。区法院出台《关于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打造绿色通道、建立纾困机制等9项措施,受到民营企业好评。区检察院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对11起犯罪情节轻微、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与被害人达成谅解的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妥善处置一起涉企信访案件,帮助企业解冻非涉案资金500余万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该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妥善处置涉疫典型案(事)例

6.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方面,目前我区10家拟脱钩的行业协会,有2家脱钩完毕,8家注销,顺利完成我区脱钩计划。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实施、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等活动,开展法律服务进工地、进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司法鉴定行业清理整顿活动,查找漏洞、补齐短板。深化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品牌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人员开辟绿色通道。预防和减少农民工权益纠纷,为农民工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加强智慧法援建设,规范信息录入,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网上全流程办理。持续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

7.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明确节能目标责任,将2020年度能耗双控目标分解至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组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完善节能全过程管理。发挥节能专项资金引导作用,组织开展节能审查情况专项监察。加强节能信用信息管理,研究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考核结果、节能监察相关情况等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录。开展区生态环境局和3个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审计,推动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2020年,我区PM2.5平均浓度为49μg/m3,在全市16个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第二,改善率在全市16个区排名第二,达标天数234天,同比增加23天。全面推动七个地表水考核断面达到五个类、两个类的攻坚战目标要求。全面落实《2020年红桥区净土保卫战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制定主体以及审核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明确。制作了《红桥区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在全区范围内予以公布实施,从源头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备案审查程序。全年共审核各类文件56件,提出审核意见 254条,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五)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修改制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决策工作。起草《红桥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办法》,严格区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并梳理形成《红桥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各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红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红桥区202020项民心工程、红桥区第九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变更西青区与红桥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工作的组织实施总体方案、双环邨街行政区划隶属关系变更工作的组织实施总体方案等5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已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项各项决策程序。外聘23名区政府法律顾问,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当好参谋,把好源头,充分发挥好在建言资政、咨询论证、审核把关等方面的作用。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疫情防控执法。组织开展全区违规搭建鸽棚鸽舍,违规饲养鸽子专项治理行动,全区共排查出违法搭建鸽舍、鸽棚853处,依法拆除1万余平方米,清理并妥善处理鸽子17199只。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广大居民的违规养鸽产生的噪音、脏乱、堆物等问题,消除了疫情传播隐患和消防安全隐患,得到群众一致好评,收到群众感谢信和锦旗达16余封(面),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的专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群众满意度100%

2.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分两个阶段组织全区重点执法部门开展百卷评查执法体检系列工作,涵盖了自查、互查、检查、点评、通报、后抽查和点对点情况反馈等全过程环节,以检查促整改、促提升。通过集中评查找问题,相互检查比差距,专题培训补漏洞,通报制度重长效,倒逼执法部门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3.强化监督平台应用。组织落实执法监督平台操作培训考试和新申领执法证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定新执法监督平台管理措施,明确平台基础信息归集和执法数据录入各项具体要求,明确执法证件申领、注销程序等规范标准。坚持执法数据归集通报和监督整改两个常态化,各平台单位共录入执法检查处罚信息2.2万余件,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4.深化行刑衔接工作。制定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的意见,并在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建立区级联动机制。公安红桥分局共接到行政机关移交危险驾驶案263起,交通肇事案6起,涉食药环案件58起,涉税案件2起,涉非法行医案件1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1起,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5.注重配套制度建设。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起草制定多项制度文件和措施要求,涵盖了执法协调、规范执法、信息通报、衔接协调、执法监督等各相关领域。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和执法监督月通报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平台单位全面及时准确的归集执法数据,促进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编印新版《街道综合执法手册》和《红桥区街道常用执法文书参考样式(2020年版)》,促进了街道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七)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司法和行政监督。一是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常委会汇报,87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25件政协提案已全部办结,满意率达100%。二是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对区政府贯彻执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七五普法验收等工作检查。三是依法接受司法监督,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律师代理人的“1+1+1”诉讼组合模式。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9年全年4.4%跃升至2020年的81.25%,形成了出庭为常态,不出庭为例外的良好态势。四是加大行政层级监督力度,针对平台执法单位存在的各类问题,共下达执法监督意见书14件,已全部整改完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件,未出现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案件。

2.完善社会监督及舆论监督机制。疫情期间实行“5+2” 全天执守,第一时间将群众诉求反馈至各职能部门,协调各相关单位扎实做好群众反映的疫情知识咨询、疫情隔离点设置、社区物业消杀、防疫物资价格以及企业复工等问题,每日定时报送8890疫情信息反馈情况及当日重点舆情。全区共办结工单84867件,办理率达100%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组织全区45个单位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基本完成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义务教育领域、户籍管理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等21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全力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14件,已答复214件,答复率100%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全力打造十个一工作模式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做好一支铁军法治保障工作,一是落实派出所所长进街道党工委班子和社区民警进社区两委班子,建强社区警务室;二是建立社区法官工作站,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三是持续深化派驻社区检察室建设;四是建立健全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司法所所长列席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会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三级矛盾调处化解中心,为开展基层治理,化解基层矛盾探索了新路径,积累了新经验。《天津日报》头版和学习强国天津平台以让群众感到满意 让企业感到痛快 ──红桥区打造十个一工作模式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为题进行了宣传报道。

2.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召开普法守法协调小组会议暨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天津市红桥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开展区处两级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社会治理专题讲座,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企业、进工地、进网络的七进活动。提升改造西沽法治公园、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印制发放《民法典》宣传手册4000册,畅通民法典普法宣传最后一米。利用国家安全日、禁毒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在线答题、七五普法成果展、公共法律服务集中宣传、旁听庭审等特色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把法治素养作为选人用人重要导向。注重选拔使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干部,运用日常了解、调研谈话、核实甄别、分析研判、以事察人等方法,强化对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考察,切实把法治素质好的干部用起来,把法律意识淡薄、不依法办事的干部辨别出来、挡在门外。在干部提拔、晋升、考核过程中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全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2.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将依法治区专题作为专业化能力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开设专业化能力培训班。以解读《民法典》为主题,开设红桥干部学习大讲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一把手政治能力建设培训班中的重要课程内容。注重加强在公务员初任和任职培训中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在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中专门设置了《宪法》、《民法典》等课程,确保任职培训相关法律课程不少于12学时。组织召开了覆盖全区40多个部门百余名干部参加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培训会,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专题法治讲座。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区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持续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仍待深化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还存在着不深入不牢固、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突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水平不高等问题,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方面,少数部门主要领导落实力度不够大,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力度、压力强度和实际效果不够理想。个别单位对于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不清,对政策文件掌握不深不透,贯彻执行上还不够坚决,跟不上新形势新要求。

(二)全面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仍需提速增效

随着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纲要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的出台,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目标、标准和要求。我区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及扎实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仍存在超前谋划不够、思路视野不宽、创新突破不足、工作效果不彰等问题。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有待提升

部分单位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还不够强,具体工作还存在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的现象,解决企业难点堵点问题缺乏主动性,靠前服务、全程服务的意识尚未完全形成。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责任单位牵头作用还未完全发挥出来,工作合力尚未完全形成,综合效能发挥有待持续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持续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委领导责任和政府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加快实施五个现代化天津美丽红桥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压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推动落实法治建设的领导责任,加强制度约束和政绩考核。强化教育引导和监督考核,努力提升政府工作人员学法尊法知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区一体化工作机制优势作用,不断充实力量,配齐配强队伍,实现依法治区办和司法局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持续深入发挥党委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牵引和领导作用,坚持高站位推动、高效率协同、高质量深化,不断形成全区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全面依法履行职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为核心,坚持源头治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各项法定程序,确保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执法决定依法、科学、有效,坚决避免因决策失误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刑衔接,有效促进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努力做到一升一降。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进一步厘清政府权力边界,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四是要把实施民法典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全区准确理解把握实施民法典,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真正把法律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有效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进一步推动《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工作方案》实施,全面推行领导责任制,逐级推进,层层压实。加大条例、政策和工作进展的宣传力度,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前提下,严格落实接链、促需、护企工作要求,把保市场主体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深挖优化营商环境潜力,更大激发市场活力。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我区各项惠企政策,积极受理企业和群众诉求,建立健全马上就办、限时办结工作机制。督促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定期从查问题、查进度、查效果、查企业群众满意度等各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共同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评价指标任务落实。

特此报告。

2021226


关于《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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