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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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桥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1060001607251/2021-0011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 文 字 号 :
红桥政办发〔2021〕7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应急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桥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红桥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红桥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天津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红桥区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城区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天津市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天津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天津市红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红桥区应急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成效与进展

“十三五”期间,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以及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深化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1.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应急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一是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实现了全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类别健全,区级预案、街道预案层级分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天津市红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完成。《天津市红桥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天津市红桥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天津市红桥区防汛应急预案》《天津市红桥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天津市红桥区地震应急预案》五个专项应急预案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其余部门专项应急预案正在逐步修订中。二是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初具规模。区消防救援支队编制186人的救援队伍,分布于南运河路消防救援站、西站消防救援站、丁字沽消防救援站、本溪路消防救援站。区卫生健康委建有5支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涉及包括卫生应急管理、核与辐射、医疗救援、职业卫生中毒、传染病等专业领域。区城市管理委建立163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区政府人防办建立了9支兼职人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共计440人。区应急局在消防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指导组建了红桥区第一支民间公益性、综合性的应急志愿救援队(蓝星应急救援队)。三是应急演练逐步趋于常态化。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有效增强预防突发事件的综合应对能力,提高了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水平。全区共组织相关单位包括区住房建设委(原区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应急局(原区政府应急办)、三条石派出所、芥园派出所、津酒集团、中法芥园水务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设计院、七0七研究所等开展大型应急演练活动5次,参与演练人员共700余人。区消防救援支队针对火灾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消防熟悉演练3400余次,开展实战演习60余次。全区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组织开展了多部门联合应急演练,累计开展防汛专题和综合防汛应急演练4次,累计参演220余人次。

2.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安全风险防控效果显著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落实。全区重点行业管理部门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监管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基本得到落实。二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形成了以行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街道基层管理部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区级领导分片包干工作方案,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结合“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专题教育活动,先后深入基层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企业主体责任专题宣讲,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工作,及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清零。区“安防网”平台软件与硬件配套设施已部署完毕,实现了市、区、重点监管单位的实时联通,通过“安防网”对区内11家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24小时实时在线监控,实现了“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目标。三是推动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组织制定《红桥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个专题和7个专项工作内容,以136工作机制(1个工作专班、3个工作分组、6项工作制度)推动具体工作落实。四是建立联合安全生产执法机制。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行业监管部门及各属地街道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检查制度,对于发现的问题协同多部门联合解决,形成部门联动,改变“单一作战”的旧有模式,通过部门沟通和联合执法,帮助企业单位消除隐患问题,实现安全隐患高效快速解决。五是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力度扩大。借助每年“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等重大活动,以“美丽红桥”抖音官方号、全国网上安全知识竞赛、抖音“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和微博“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为载体,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政府人防办等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技能不断增强。六是安全监管能力逐步提升。区、街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建立了专业监管机构,配备了专业监管人员。每个街道办事处配备了1名专职安全员,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监管体系。丰富安全监管手段,充分发挥专业人士的技术优势,注重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把安全防控与智慧城市建设、智慧街区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夯实监管网络,实现资源共享。

3.强化自然灾害防治治理,防灾减灾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完成区域易涝点整治。开展了全区易涝点的普查工作,基本完成全区现有易涝点的整治。二是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在全区建设了西沽公园、红桥公园、滨河公园、西站南广场4个固定应急避难场所,有效避难面积达23万平方米,可满足14万人紧急避难需求。建设了119个紧急避难场所,可满足28万人紧急避难需求。三是推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进校园。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和区委党校共同组织中青班全体学员到地震办应急指挥中心开展防灾减灾知识专题讲座。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区红十字会走进红桥中小学,开展了“手拉手共筑平安校园”宣传活动等。四是积极发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引导作用。蓝星应急救援队积极参与街道社区的防灾避险宣讲演习、高层防火逃生避险知识宣讲、冬季防火知识宣讲、物业消防演习、夏季家庭防火安全培训、红十字京津冀三地联合演习、西沽公园安全宣传等活动。

(二)机遇与挑战

1.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红桥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诸多新的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高度重视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重要政治保障。党中央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天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主动作为,为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二是机构改革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机构改革将有效贯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有利于建立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应急管理机制,解决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三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为应急管理发展提供有利契机。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必然带动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与防灾减灾基础设施的改善,人民群众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求也更加迫切,将有利于应急管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2.面临挑战

在看到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现代化还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亟待强化和解决,主要体现在:一是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职能扩大,人员难以满足需求。应急局的职能扩大,增加了地震、消防、防灾减灾、防汛等职能,应急管理机构的专业人员存在不足,基层街道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匮乏。二是应急救援队伍力量薄弱。区消防救援支队作为综合性救援队伍,在新的机构改革背景下,应急协同机制还不够完善。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中兼职人员较多,存在人员交叉现象。三是应急物资储备能力不足。应急物资与应急装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发挥着重要基础作用,部门和基层街道的物资储备不足,无法满足救灾需求。四是应急避难场所未配备必要应急设施。“十三五”期间建设的西沽公园、红桥公园、滨河公园、西站南广场四处应急避难场所,对照现有标准,并未建设应急通信、应急医疗救护等必要配套设施,不能满足现实需求,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推动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为主题,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主线,以全面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为主攻方向,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绝对领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为遵循,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将党的领导贯穿到应急管理各领域、全过程,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凝聚力量、提供保障。

——坚持两个至上。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并减轻其造成的损害。

——坚持防控为主。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强化预防治本,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控制和消除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社会共治。注重市场机制调节作用,强化社会参与,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工作始终,紧密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服务群众,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积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治理格局。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牢固树立应急管理一盘棋思想,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强化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挑战,系统谋划构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体系。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天津市应急管理体制相衔接,与红桥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契合的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能力显著增强,为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2.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预期值

备注

安全生产类指标

1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约束性

2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事故死亡率

≤1.48

约束性

                      灾害防治类指标

3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1%

预期性

4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

预期性

5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5000

预期性

应急能力建设类指标

6

区级应急管理部门装备达标率

达到80%

预期性

7

灾害事故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

达到95%

预期性

8

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

缩短至10小时以内

预期性

9

消防救援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人员和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区人口比例

达到0.4‰

预期性

10

区级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

超过60%

预期性

11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新增7

预期性

12

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

达到10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1.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救援全过程管理。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失职追责的应急管理责任制。落实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健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厘清区、街道执法管辖权限,推进应急管理队伍准军事化管理。健全区级执法力量配备、工作经费和条件保障机制。

2.优化应急工作机制

强化部门协同,发挥区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管理优势和各相关部门专业优势,构建应急协作体系,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军地协同,优化军地协调联动制度,健全驻区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畅通应急信息共享渠道,明确需求对接、队伍调派的程序方法。强化京津冀协同,推动与京冀两地应急协同深度融合,探索建立应急资源共享、应急救援协同等机制。完善应急管理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将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完善受灾群众过渡安置和救助机制。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单位恢复生产、生活、工作和社会秩序,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3.健全应急执法制度

加大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全面深入推进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分类分级和差异化精准执法,规范安全生产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分级分类专项执法,依法依规制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各行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执法责任和监管范围,努力消除执法“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联合执法、信息互通、办案协作、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执法要求,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

(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4.压紧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天津市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年度任务“两个清单”,把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巡查考核等手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制度。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严格抓好事故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

强化行业监管责任。按照国家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要求,明晰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实施促进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检查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深入推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摸清重大风险底数,建立重大风险清单,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开展城市安全风险普查及评估,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履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同时列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标准化。加强企业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提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

5.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危险化学品领域: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加强车站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

工矿商贸领域: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风险摸底排查并分类分级,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账。加强涉爆粉尘、液氨涉氯、受限空间作业等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

消防和仓储物流领域: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学校、文物重点场所及彩钢板建筑、老旧小区、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电动自行车等方面的消防安全治理。开展仓储企业、场所(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消防安全评估,重点加强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库存清单管理等工作。

道路运输和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临水、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持续加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科学调整完善交通秩序乱点堵点及交通安全隐患点段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等设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加强对客货运输车辆落实GPS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情况的检查,落实重点车辆及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深化铁路、地铁周边保护区安全专项治理。

城市建设领域: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持续推进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严格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深基坑、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脚手架、隧道等危大工程施工管理。重点开展既有建筑改扩建结构安全隐患排查,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持续推进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其他领域: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制度,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监督检查。加强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强化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及设备维修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6.提高灾害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区域安全风险普查及评估,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建立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健全风险动态联合会商机制。加强重大活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推动重点监管企业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相关防护装置、处置手段、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投入,对企业内部的工艺流程、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信息化日常管理,加强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业数据对接。

7.提升自然灾害风险防治能力

推动落实自然灾害防治属地党委责任。健全属地政府预防与应急准备、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等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摸清区域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自然灾害隐患台账。推动公共基础设施和住房抗震设防改造工作,重点提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水平,幼儿园、中小学教学用房及学生宿舍、食堂逐步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扩建排水设施以及配套工程,推进积水片区改造。推动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居民建筑防震加固工程,对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存在抗震隐患的建筑工程,分期分类进行加固。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依托现有学校、公园、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社区广场等公共工程因地制宜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提升现有应急避难场所配套设施。

(三)加强应急应对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各类灾害事故

8.构建科学应急预案体系

建立种类齐全、衔接有序、管理规范、面向实战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国家、天津市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进一步修制订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逐级落实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加快推进各行业部门、街道、社区等应急预案修订。推动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等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的编制。加强预案配套工作手册、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的编制。加强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建立预案督促指导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全区跨部门的综合应急演练,重点加强基层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评估。各部门组织开展应急预案落实情况检查。

9.建设素质过硬应急队伍

以现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基础,融合医疗救护、建设工程、环境、公共设施、应急抢修、抗洪抢险、治安维护、粮食物资等专业技术力量,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强化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紧急医学救援等各类专业救援力量的建设,提高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一专多能”救援能力。支持基层成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单位,依托民兵、预备役人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保安员、红十字救护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完善社会应急力量激励约束政策,积极发展社会应急力量。开展社会应急力量调查摸底,以街道为单位摸清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人员、装备、资金、保障等基本信息,建立社会应急力量档案资源库。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培训、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制度机制,建立信息共享、联络会商、指挥调度、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全区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升。

10.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各部门结合本区域、本系统、本领域风险隐患特点和自身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制定应急物资装备储备计划。整合全区各部门、街道应急物资和救灾物资,建立区域应急物资和救灾物资台账。结合区域灾害特点,补充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品种、数量,优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布局。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与社会力量,建立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相结合、军民融合的储备机制。增强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能力。推动学校、商场、地铁、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急救箱和体外除颤仪配置。针对大型商贸体特殊内部构建,配置一定数量的生命探测仪、自动化搜救机器人等搜救设备。鼓励引导居民家庭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

11.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协调,调整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等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专项综合指挥协调工作,建立健全统一的应急指挥体系。梳理救援队伍、专家、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基础数据。健全区级与街道的分级响应机制,明确各级各类灾害事故响应程序。建立灾害事故信息直报制度,建立健全重特大灾害事故报送、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快速响应和新闻发布机制,理顺信息报告体制机制,提升第一时间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能力。

(四)健全社会共治共建机制,构筑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12.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以网格化管理为切入点,健全基层应急管理机构。推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六有”标准化建设。在有条件的社区开展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应急服务站“三有”标准化建设。以社区为基础加强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推动基层“应急第一响应人”建设,加强网格员应急教育培训,完善社区安全隐患和各灾种信息直报、定期发布机制。定期开展社区应急演练,提高风险快速排查和隐患快速处置能力,打通应急管理“神经末梢”。引导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有序发展,增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急功能。

13.加强应急文化宣传教育

坚持以促进企业安全文化为重点,发展社会化安全文化为基础,进一步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等建设。结合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月等专项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普及应急知识,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加强商业区、旅游景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文化宣传。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提升公众安全意识。依托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体验式安全科普教育和市民公共安全应急培训。

14.强化应急管理人才培养

通过招录、选聘等方式,推进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岗位专业人才建设,提升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防灾减灾等专题培训。强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特殊作业一线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15.发挥市场参与引导作用

积极发展第三方技术服务,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鼓励社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充分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适时推进灾害保险政策,探索自然灾害巨灾保险和再保险制度,鼓励引导企业、家庭投保灾害保险,建立灾害风险保险档案,不断提高灾害风险管理水平。重点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功能。实施应急救援人员人身意外保险,加强救援人员安全保障。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修复机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公开公示等制度,建立健全区应急物资采购、紧急征用、紧急运输等应急领域诚信制度和信用记录,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根据区域人口分布、城市布局、区域特点和灾害特征,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场馆、社区广场、人防工程等,结合全区常住人口数量,按照“统一规划、平灾结合、因地制宜、就近疏散、安全与通达”的原则加快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成3处以上中心或固定应急避难场所。逐步提升新建、改建应急避难场所配套设施,在全区建设1个设施齐全的标准化应急避难场所。

(二)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实施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提升工程,为基层应急管理机构配备常用应急救援装备和个体防护装备。开展基层各级领导干部应急专业知识培训。整合基层各类应急信息系统或网络平台,提升基层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基层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在有条件的街道设立应急物资储备站点。

(三)公众科普宣教能力建设工程

建立标准化应急知识科普资源库,定期向公众宣传应急科普知识。依托学校图书馆、休闲广场、休闲公园、社区活动室等公共场所,建立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示范阵地,通过张贴应急科普宣传挂图、印发应急科普知识手册、举办安全文化文艺演出活动等多种途径,让应急文化走向公众。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街道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规划实施与年度计划的衔接,明确规划各项任务的推进计划、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规划实施协同配合机制,密切工作联系、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重大举措有效落地,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大资金投入。把应急管理纳入同级政府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资金多元投入机制,统筹发挥政府资金、市场资金、捐助资金、公益基金作用;加大对应急管理重点项目投入力度,保障区内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管理重点项目的经费需求。坚持专款专用、滚动使用、严审慎用。

(三)强化贯彻落实。区应急局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做好本规划的任务分解,明确规划实施主体责任,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推动规划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的全面实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